据小莉帮忙报道,近日,河南许昌的梁先生反映和妻子共育有3个孩子,2012年大女儿出生,2013年儿子出生,2015年小女儿出生,因为当时年纪小先育后婚,没有给孩子开出生证明,2016年两人才领取了结婚证。 但在2017年,两人因感情不和分居,女方在分居期间起诉离婚6次未果,三个孩子均由梁先生抚养。“女方那边对孩子一直不管不问,频繁地起诉我要离婚,孩子一直没上户口,法院说必须先把孩子户口问题解决。” 现在三个孩子都因为没有户口,学籍也不好办,即使我知道小女儿不是我的,我希望孩子母亲能出面,给孩子们解决这些问题。“孩子不能决定出生,大人犯的错,不能怪孩子...” 如今面临落户上学问题,孩子爸爸急需母亲出面帮孩子落户。女方父亲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,女儿17岁生了第一个孩子,当时他们谈恋爱父母都不知道,女婿就是妈宝男,花50块钱还要向父母申请。现在小外孙女不是男方亲生,男方要求赔偿各种损失40多万。 2006年2月春节期间,在东莞务工的古先生回到老家湖北通城县,经熟人介绍和黎女士相亲,因为第一印象不错,双方感情发展迅速,不到一个月黎女士突然告诉古先生自己怀孕了,这让古先生非常惊喜。 在东莞的古先生立即返回湖北通城,并在2006年3月和黎女士领了结婚证。婚后,黎女士留在娘家待产,仅七个月后,古先生和他的家人就接到黎女士的消息说生了个女儿。 不信任感也逐年在古先生心中疯狂地蔓延。于是,在今年8月6日,古先生委托妹妹悄悄为自己和两个女儿做了亲子鉴定。一周后,古先生看到鉴定结果的时候,整个人都呆住了。 当事人黎女士表示,他冤枉我了,我觉得他太没良心了,我跟他拿结婚证的时候我已经告诉他我怀孕了,并且我跟他是没有发生关系的,他心里面没数吗? 对此,有律师指出,在婚姻中,夫妻双方互相忠诚、互相尊重、互相关爱,是婚姻健康和谐的本质要素,也是法定义务和基本的道德要求。 对于涉及非亲生子女的离婚案件,只有在构成欺诈性抚养的情况下,才可以要求女方返还抚养费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。在法律上,女方故意隐瞒子女与男方无亲子关系的事实,使男方实际履行了抚养义务,构成欺诈性抚养侵权行为,男方请求返还支出的抚养费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,一般应予支持。 所谓的欺诈性抚养,是指女方隐瞒子女与男方无亲子关系的事实,使男方实际履行了抚养义务。本案中张某对儿子李小某非亲生早已明知,李某在婚姻中对孩子非张某亲生不存在欺骗行为,并且张某自愿抚养李小某多年,针对这种情况,我们认为并不构成欺诈性抚养,不可以主张返还已支出的抚养费,也不存在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。 lena: 既然你那么介意孩子不是亲生,当初为啥又要和怀孕女子结婚,是图女方美貌还是自己经济条件差娶不起老婆?女方既然婚前没有隐瞒,你也知情且接受,现在过了十八年又反悔,还去起诉,装老实人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