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高人民检察院6月18日消息:十三届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杜玉波涉嫌受贿一案,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,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,由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。近日,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已向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:被告人杜玉波利用担任北京理工大学党委副书记、副校长、党委常务副书记,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党委书记,教育部党组副书记、副部长,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、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,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第七届、第八届理事会会长,第七届、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、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,为他人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,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 公开资料显示,杜玉波,男,汉族,1955年9月生,河北晋州人,1975年6月入党,1974年2月参加工作,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毕业,研究生学历,研究员,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。 1978年从北京工业学院毕业后,杜玉波留校工作,历任北京工业学院飞行器工程系学生辅导员、团总支书记,学院团委副书记、书记等职。1988年,北京工业学院更名为北京理工大学,他先后担任北京理工大学七系党总支书记,校党委组织部部长,校党委常委、组织部部长等职,于1993年出任北京理工大学党委副书记,三年后同时担任副校长职务。 2001年,杜玉波获任北京理工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,次年升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党委书记,明确为副部长级干部。公开信息显示,杜玉波长期从事高等教育管理、高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实践研究,出版多部学术著作,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,主持和参与完成省部级以上重点研究课题近20项,获得各种学术奖励30余项。 2024年9月18日,杜玉波被查。被查前,杜玉波仍在频繁露面。2024年7月底,他曾出席第四届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全国现场赛,8月他还曾主持过一场座谈会。 通报提到,经查,杜玉波丧失理想信念,背弃初心使命,对党不忠诚不老实,对抗组织审查;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;违反组织原则,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,在职工录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;廉洁底线失守,违规收受礼金;贪欲膨胀,“靠教育吃教育”,将教育资源当作谋私敛财的工具,大搞权钱交易,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民办高校设置、建设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,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。 据最高检6月11日消息,十三届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罗保铭涉嫌受贿一案,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,经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指定,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。近日,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已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 被告人罗保铭利用担任天津市商业委员会主任、海南省委副书记、海南省省长、海南省委书记、十二届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,为他人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,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 2024年7月,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,十三届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罗保铭涉嫌严重违纪违法,主动投案,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。 经查,罗保铭丧失理想信念,背弃初心使命,长期与政治骗子不正当交往,造成财政资金重大损失和恶劣政治影响,对抗组织审查,大搞迷信活动;违背组织原则,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,在重要干部任用上听任亲友“推荐”干预,违规选拔任用干部并收受财物;廉洁底线失守,纵容亲属利用本人职务影响谋取私利,利用职权大操大办丧事,长期无偿接受企业提供的高档服务;违规干预和插手执纪执法活动;贪婪腐化,恣意妄为,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,大搞权钱交易,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、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,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。 罗保铭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,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严重,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
